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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第一批仿效京都议定书颁布的法规是“生产者责任(包装废弃物)法规Producer Responsibility Obligations (Packaging Waste) Regulations”它们于19978月底在在英国生效,并于1999年在北爱尔兰生效。今天,共同社会责任的事实和所有它所承担的显著特点,比如, 有计划的保护环境和我们的生活方式,在许多企业文化中成为了成功规则。

 

 

任何一个年销售额在200万英镑以上的的公司及每年处理50公吨包装的公司都与该法规有关。公司需要提供证据说明每公吨包装所产生的包装废弃品(在包装生产线的各个不同环节)中有百分之多少原料(木材,纸张,玻璃,塑胶,铝或钢)已经被回收。与简单的期望相反,这并不意味着包装公司不得不回收它们生产的包装(事实上,那怎么可能实现呢?)。不是的,它意味着产生包装公司付钱给了包装回收的再处理者们。这为回收产业增加了资金,并保证了回收系统的持续运作。最终说来,包装都会变成废弃品,所以不论是制造包装的公司,进口包装的公司,还是用包装包装商品的公司,或将包装卖给顾客的公司,它们都促使了包装废物的产生。付费用于它们的回收将促进削减包装的使用。

 

该法规规定,在该法规内有义务的公司必须证明他们已经为每年所要求的回收吨位付过款。这是一个市场引导过程;再利用者们被授予为他们收回受的明确的每公吨原料发放PRNs(包装废弃物回收记录)或PERNs(针对输出包装)。有义务的企业必须为其材料购买相应数量的PRNs,以证明其已经履行了义务。PRNs的价格是由再回收者们通过回收材料的有效性制定的。因此,PRNs已经加入了商品市场。

这个法规现在就与你有关,如果:

 

  • 年销售额超过200万英镑,并且
  • 每年销售超过50公吨的包装

“处理包装”是什么意思

 

任何时候当您进行了涉及包装的活动activity 你就“处理”了包装,包括生产、装填、使用。包装生产线线按照法规的定义有四个层次(原料制造,转炉,包扎/装填和零售)。当您执行了这四个包装生产线阶段的的任何一个,你也“处理”了包装

如果您与此有关,您需要做如下事情

 

  • 界定您上一年处理包装的重量。这意味着如果您在2007年负有义务,您需要计算在2006年所处理包装的重量
  • 算出您在2006年不得不回收的包装重量
  • 决定如何让履行您的义务

 

小生产者的分配额

 

2005年的法规允许年销售额在200500万英镑的的公司使用小生产者分配额方式来履行他们的义务。该系统使小型企业的数据采集得以简化,因此,您不用不得不采取“在合理范围内,越精确越好”的方式来计算他们的数据,用小生产者分配额的方式,您的义务取决于您的营业额。您的营业额和主要处理材料必须详细列出。

如果您选择注册为小生产者,您必须使用该方法三年。在这段时间内,您不能选择转变为基于吨位的注册。如果销售额在500万英镑附近波动,您则需要您继续收集数据,确保您销售额在接下来的一年是否可能超过500万英镑的界限。

 

认可证颁发者和分流运营企业

 

2005年法规在授予特许者上引入了新的义务;定义为“认可证颁发者”和“分流运营企业”,两者组合起来可指“核心机构”。包装或包装材料带有带有核心机构商标(如认可证颁发者)现在可视为使用该商标的权利已经在许可证允许制度下被保证并负有义务。

 进口包装

所有进口商品都需要被解决。在早期的法规中,人们认为包装以前已经被重复使用过,并且只在第一次运输时计算(其数量)。现在该法规宣布进口二手且处理过的包装也必须上报。
 

这将很大地影响进口import 二手货盘的公司。如果可是,这些货盘被再次送出国境(出口)因此不会进入英国的废弃品物流,它们可以不被上报。

 

该做什么

大多数在该法规负有义务的的公司已经成为了如青木包装合作协议这样的集体方案的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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